:::
五、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推組董怡伶小姐,校內分機1324,E-mail:s891033@ntnu.edu.tw。
【法規修訂】科技部修正「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17-11-20
一、依據科技部106年11月9日科部綜字第1061005469號函辦理。
二、第三點有關計畫主持人資格修正:科技部配合「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之修正,刪除現行第一款及第二款有關獎勵期間之規定,並將期間之限制修正為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三、有關第五點申請機構送件規定:科技部鑒於該部業就歷年獲得傑出研究獎之名單造冊建檔在案,為簡化申請機構行政作業流程,爰刪除申請名冊應載明獲得該部傑出研究獎獲獎年度之規定。
四、科技部來文、旨揭要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如附件。
五、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推組董怡伶小姐,校內分機1324,E-mail:s891033@ntnu.edu.tw。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11-20 PM 3:25